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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最快也要“两会”后

发布: 2005-01-31 00:00:00    作者: only   来源:  

难点在于如何区分直销和传销,条例何时出台仍然处于不确定阶段 


新快报讯  将于2月2日出版的2月7日一期《财经》杂志披露,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分别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草案,于1月初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后,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由于临近春节,该征求意见工作将持续到2月中旬以后。这意味着,即便乐观估计,经过研究、修改等程序到最终定稿,草案提交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最快也得在全国“两会”之后。何时能够出台,仍然处于不确定阶段。 

直销立法相关法规共包括《直销管理条例》、《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前二者为行政法规分别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负责牵头起草,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后方能公布实施。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则是商务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将随《直销管理条例》同步公布实施。 

从如此立法框架可以看出,政府部门的考虑是:既要兑现入世承诺,但又不能让传销死灰复燃。因此对于直销立法是放管并重,可谓煞费苦心。直销法规之所以迟迟难以出台,人们心照不宣:难点在于如何区分直销和传销。既要开放直销市场,又要打击传销,摆在政府面前的是个两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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