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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三法规进入倒计时直销立法严打非法传销

发布: 2004-10-01 00:00:00    作者: liyaqiu   来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6日 09:02 京华时报

本报记者 叶永笔 
    10月12日至14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全国部分省市公平交易分局负责人在大连召开了打击传销会议,对此前工商部门在大连拟订的《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四稿进行了内部研讨。昨天,了解内幕的中国保健协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即将形成的《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五稿对传销加大了打击力度;同时,直销三部法规预计在本月下旬敲定。

 直销规范基本成形
    与广受关注的厦门会议不同的是,此次国家工商总局由于是在大连秘密召开的《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研讨会,并未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昨天,刚从大连返京的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向记者透露了此次会议的相关情况。据介绍,此次会议对《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四稿的部分细节进行了再次推敲,从而形成第五稿。
    “这次会议涉及众多从事直销行业的切身利益。”研究直销资深人士王万军如是说,“这个条例主要是对进入直销行业企业及从事人员的管理规范。”
    据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介绍,《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的第四稿实际是今年9月1日、2日在大连召开的工商系统“打击走私贩私、传销变相传销专项工作会议”上形成的,而此次大连“关门”讨论的第四稿基本上已成形,主要是对部分内容进行完善。
              奖金比例仍为25%
    此前,不少企业对厦门会议涉及的《反金字塔欺诈条例》中的推销员奖金在25%反应较为强烈。然而,在此次大连会议上,参会人员并未讨论和修改这项内容。
    据了解,今年9月份,在厦门召开的直销法规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特意对直销人员的拨出比例(相当于给所有直销人员的总奖金)进行了说明:拨出比例须在25%以内,特殊情况经商务部批准才允许在30%以内。
    当时,不少参会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这一内容不符合实际,可能会在最终的条例上作修改。“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经销商的奖金比例大多在50-55%。”研究直销资深人士王万军认为,“目前,传统的营销模式从出厂至经销商再到消费者这些环节,其拨出比例大都不过在35%左右。”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贾亚光称,此次会议未将此项内容进行修改,是出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考虑。目前有的直销企业拨出比例高达200%,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而实际上,直销企业和传销营销模式相比,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相当于是由厂家直接到消费者手中。所以国家工商总局才将其定在25%,最高不超过30%。
              违规企业将被重罚
    “此次会议虽然未涉及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问题,但它对直销企业作了更严格的规范;同时,打击传销的力度也加大了。”贾亚光透露。
    据介绍,此次《反金字塔欺诈条例》规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推广种植、养殖等项目的名义吸纳加入者的资金,或者以劝诱他人交纳入门费、认购商品、职业介绍等变相交纳费用的方式招募人员,通过被招募人员扩大队伍组成网络,并以销售业绩计提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利用后加入者所支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加入者的报酬维持运作,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以认购商品、职业介绍或者通过交纳入门费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发展他人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收益数额由加入者的先后顺序或者发展人员的数量决定等行为,均属传销。属于上述情形的企业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反金字塔欺诈条例》还规定:对利用培训、集会等形式劝诱、欺骗他人参加传销和变相传销,发展下线人员5人以上或者骗取钱物获利500元以上的组织者,由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传销和变相传销中,以扣押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财物等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的,予以行政拘留。对为传销和变相传销提供居住、办公等活动场所的,也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由于我国目前并未对传销行为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国家在打击传销时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严重影响了打传工作。”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忠如是说。
              直销法规月内定稿
    虽然《反金字塔欺诈条例》第五稿还正在修改,但一位接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高层的人士透露,目前其他法规正有序进行,所有的直销法规将在入世承诺的时间———今年12月11日前如期颁布。
    该人士透露,《推销员管理办法》是三部直销法规起草最晚的一部,目前已经完成了草案。现今,商务部正全力以赴根据厦门会议收集到的意见,将《推销员管理办法》和《直销企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预计本月下旬,这三部条文的起草部门将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讨论,并最终定稿。
   “虽然此次即将出台的法规会有一定的缺陷,但国家仍会如期颁发。”该人士如是表示。
    其实,今年9月,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就曾明确表示:“我国直销立法是一个渐进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不能期望一部直销法解决所有的直销市场问题。”
              《京华时报》(2004年10月16日第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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