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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前狼奔豕突 非法传销组织如何转型

发布: 2004-10-01 00:00:00    作者: only   来源:  

中财网

  在今年第6期《经贸世界》,本刊特约记者曲玉军先生曾撰文《非法传销 何去何从》,对非法传销组织的转型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文章面市之后,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很多读者都来电来函发表自己的见解,不过,他们更加关注的是,这些建议是否具有可行性?又是否能取得成功?
  非法传销的转型已成为中国直销立法前夕最引人注目的话题之一,本刊也将秉承一贯的求实作风予以跟进。在此,先抛出甄刚先生关于这一现象的探讨性文章,希望能够吸引更多的业界朋友对此发表见解。
  直销立法在即,在“堵不如疏”的舆论导向下,以异地邀约、“五级三阶”(以下简称“53”)奖金制度为主要特征的非法传销组织的转型问题迫在眉睫。
  很多非法传销组织的成员对成功转型具有很大的自信,认为只要有网络,走到哪儿都春光明媚、炙手可热。事实是否如此?记者在此做了一系统分析,并提出相关方案,供大家探讨。
  第一只“螃蟹”
  “53”转型的说法第一次在互联网上得到传播,是2002年底。当时有一群已被国家列入非法传销组织——“武汉新田”的成员现身“中国直销联盟”论坛(现在的“中国直销传播网”论坛),宣称自己的团队已和“天津天狮”公司合并成功,要求论坛为他们“正名”,还他们“合法直销商”的身份。
  而事实上在那个时候,他们与“天津天狮”公司所谓的“合并”仅仅是个意向。原先提出的“正式合并日期”一拖再拖,从2003年1月10日拖到2月10日,又拖到3月10日,结果就如记者当时预料的一样——无声无息了。
  其间的原因虽然纷繁复杂,不过,主因在于以下两点:
  1.在正当直销公司里,直销商身份的取得(协议的签署)完全属于个人行为,并不能由某个领导人作为代表和公司签署。因此,要实现转型必然要求原先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重新加入。如新田、天狮“合并”时,由C级以上领导人购买创业套装的行为,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失败的典范,表面合作成功的结果,带来的是整个团队的分崩离析。
  2.“合并”对天狮公司的“直系”直销商形成了巨大冲击。对他们来说,既平添了无数的竞争对手,又平添了无尽的烦恼——
  这些“直系”直销商取得的聘阶,完完全全是以自己的努力、靠一点一滴的业绩积累起来的。而按照“53”军团的非法操作,少数人买上几百元东西就超过了他们多年来努力经营的成绩,怎么都有点不服气。
  以“53”运做的“假天狮”,发给新人的却是真天狮的产品,业务员身份又真假难分,导致举报天狮公司搞非法传销、进行诈骗活动的投诉层出不穷,东北一些天狮专卖店也因此被有关部门查封,严重影响了“真天狮”的形象与正常的经营秩序。
  虽然这次合并是以失败而告终,然而还是有一部分人付出剥掉“几层皮”的巨大代价获得了“漂白”,进入了天津天狮公司(当时的“三一盛世论坛”还公布了部分转型成功的会员名单和电脑编号)。但号称“20万人马”的原新田体系的主力部队事实上自那以后都各奔东西,“打游击”去了——如今“炙手可热”的非法传销组织“爱博美娜”和“黄氏顺兴”,都是当时不满团队转型必须付出沉重代价的几个大网头拉出去单干的,其中,“爱博美娜”由沈国泽创建,“黄氏顺兴”由王野缔造。
  以往转型之“实质”
  由此可见,“53”组织以往的转型方式都是把队伍拉出去,找到一家有名或无名的生产型厂家或是批发商,与其“合作”,以“53”制度做他们产品的代理。
  这样的“合作”有名无实,在法律上根本不会被承认,双方也随时可以单方面终止“合作”,不用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在这里,产品只是符号。
  通常情况下,他们转型的目标公司有两种:一种是生产型公司,所谓“转型”只是不“传”以前的老产品,而“传”新产品,所以一般不产生什么费用;一种是直销公司或直销转型公司。而其中的接轨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新田+天狮”式的:通过高层磨合,以牺牲双方的团队利益达成暂时的合作;一种是“一步到位”,团队的每一个人和公司分别签约,日后在公司的身份与别的直销商没什么不同。
  后面这种方式没什么后遗症,但是最费资金。
  “53”组织是个封闭的系统,又不靠推销产品获得零售利润,一旦网络停止发展(没有新人所缴的“上线款”),组织中的财富很快就会被消耗掉。因此,那些在“53”网络中折腾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小团队,其成员多半都已弹尽粮绝,如果要办理与规范公司的业务员相同的加入,比如,要成为具有推荐资格的完美业务员,必须以零售价购买一套485元的产品。那么,一个100人的小团队想转型,就得要近5万元的资金,这对他们来说是比较难以接受的,也不现实。
  而倘若有规范直销企业刻意为“53”组织破例、降低加入门槛,势必产生双重标准,影响原先团队的利益以及今后的经营,重演“新田-天狮”合作的闹剧。
  关于转型的建议
  那么,“53”组织要如何才能获得成功的转型呢?笔者认为只有一种方式可行:
  “53”组织转型并投入的直销事业,必须是可以通过互联网维系和发展的。
  这样,既解决了异地邀约的难题,使大量的社会问题迎刃而解;也保证了直销团队的完整以及团队领导人利益与责任的延续。
  而转型成功的要素取决于对团队伙伴网络知识的培训力度。如果害怕团队成员通过互联网会查到大量的事实(原先他们称之为“负面消息”),这种培训就不可能进行。因为要达成这一步,团队领导人必须具有开明的思想、远大的眼光和崇高的威望,能深刻认识到自己对团队成员所肩负的责任,与团队成员同甘共苦,不让一人掉队。
  确保直销商的既得利益是转型的第一大考虑,网络平移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因为各个直销公司的差异,网络平移必须选择具有相同或类似制度的公司。
  为了不破坏原先的网络结构,“53”组织的领导人暂时只能选择开“太阳线”的级差制公司作为过渡或长久的事业。
  但就选择公司而言,合法性是最重要的。因为,不管转型的目的是为了长期经营,还是仅仅当作跳板,只有选择合法的公司,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当前能够被认为是“合法”,以后有可能顺利获得国家颁发的直销执照的公司有:安利、如新、完美、南方李锦记等10来家公司。除了资产方面的门槛,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已经在中国内地稳定运营了相当长的时间,不论在政府还是在国民心中都具有一定的信任度。
  低廉的入会费是转型的第二大考虑。这里的入会费包括取得推荐资格所必须购买的产品和资料的总费用。
  只打算做短线的团队仅需要考虑以上两个问题就可以了,而准备做长线的团队就要进一步考虑,公司产品的性价比、制度的优越性、有无系统支持以及自己团队的市场潜在占有率等等。因为,产品的性价比决定终端消费者接受产品的程度;制度的优越性决定今后获利程度的高低;有无系统支持关系到今后团队发展是否顺利。另外,当前的直销市场可大致区分为国际市场与内地市场,内地市场暂时还未开放。深谋远虑的领导人分析市场的时候,不仅应该看到内地市场的蓝图,同时也要看到自己参与并分享国际市场大蛋糕的前景。
  下面就以上提到的几个因素,选取几家代表性公司试做表格(见注)。
  其实,非法传销组织领导人带队转型,与一般公司的团队领导人由于理念不合等原因而选择新的公司,并没什么不同。只是由于自身的特殊原因,在选择的时候比后者有更多的限制和考虑。在这里,记者真诚地祝愿所有误入歧途的“53”组织成员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能三思而行,一生平安!
  注:
  入会费:包括推荐资格
  小组业绩:小组独立后每月必须完成的责任额
  内地市场潜力:销售额在5~50亿之间,市场潜力为中;销售额不到5亿,市场潜力为大;超过50亿,潜力为小
  国际市场潜力:开放市场数目在5~50个之间,潜力为中;开放市场数目不到5个,潜力为大;开放市场数目超过50个,潜力为小
  系统支持:有强大的团队文化和独特的体系培训。(甄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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