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传销案涉额578.24万元 数千“定购人”受骗
发布: 2004-05-31 00:00:00 作者: root 来源:
http://finance.tom.com 2003年11月06日14时12分??来源: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11月6日电(记者帅政) 河南省永泰实业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成立分公司,并在其董事长傅桂英的直接指挥操纵下,采取“直复营销”的方法,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非法经营额达578.24万元,使数千名“定购人”上当受骗。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傅桂英等13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月17日,太原市古交居民李新如、杨和、蔡乃治伙同朱永胜、朱祥碧、李强等人(均在逃),注册成立了海南曼嘟啦连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由李新如任经理,杨和、李强任副经理,蔡乃治任教育总监,朱永胜任执行董事,朱祥碧任财务总监并分管会计兼出纳。 这些人打着“直复营销”的幌子,将“货物”销售定购单按每份400元出售。凡第一次购订单者可得相应数额的“分期付货兑换券”,并成为公司的“定购人”;在购买订单的第二个月每份即可兑现50元现金或相应的商品;第三个月兑现100元现金或相应的商品;第四个月兑现150元或相应的商品;第五个月又兑现50元现金或相应的商品。这样,每个季度一循环,一年内可得到1200元现金或相应的商品。“定购人”可向下发展成为公司的“广告人”,达到一定数额就成为“代办点”,成绩突出的可聘为“市场部经理”。根据“代办点”或“市场部经理”向下发展的成效,可以提前将兑换券付成现金,并按一定比例领取“代办点”费和“市场”开办费。太原市不少人由此成为“广告人”,开办了“代办点”,并被委以“市场部经理”。 2000年4月17日,经河南省永泰实业公司董事长傅桂英同意,海南曼嘟啦公司太原分公司变更为“河南省永泰实业公司太原分公司”(简称太原公司)。傅桂英作为河南省永泰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李新如为分公司经理,原海南曼嘟啦公司太原分公司管理人员职务不变,公司继续采取“直复营销”的方法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当年7月,朱永胜、朱祥碧潜逃,蔡乃治也以“为亲属看病”为由离开公司一直未归。之后,傅桂英多次从河南到太原分公司“视察”,并按订购单的数量收取太原分公司的上缴管理费40354元。 2000年10月开始,山西省公安部门分3批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控制。据统计,截至案发时,该公司非法经营额达578.24万元,其中2000年4月16日以前非法经营额63.72万元,4月17日以后非法经营额514.72万元,目前仍有149.09万元下落不明。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傅桂英等13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传销的形式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经营数额巨大,严重扰乱市场,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有关法律,判处傅桂英、李新如有期徒刑5年,判处蔡乃治有期徒刑3年,判处其他10人缓刑,并处以上13人5万元到1000元不等的罚金;判处杨和、党怀成等2人免予刑事处罚和无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