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健”保健品传销覆灭记
村民咨询牵出传销大案
2005年11月3日8时许,沂源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的执法人员刚上班,两男两女就来到办公室,他们都是本县张家坡镇的村民。据他们介绍,最近有人到他们村里去讲课,有一笔生意做起来很挣钱,花1280元购买“永健”系列保健品后,就可以介绍别人购买这些保健品,这样可以参加分红,而且还有奖励。
“他们说的报酬十分诱人,我们想做这笔生意,可心里没底,我们想问问,这种生意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就不做了,毕竟对我们来说这1280元很不容易挣。”
执法人员当场劝说前来咨询的4位村民不要参与这样的生意,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县局领导做了汇报。经过研究,县局领导决定:这是一种传销行为,不要打草惊蛇,由沂源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不动声色地事先做好外围调查,尽快掌握案件线索和证据。
一场传销窝点围剿战悄悄地展开了…… 展开周密调查
执法人员经过外围调查了解到,“永健”银杏系列保健品是江苏省邳州市银杏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在沂源县内“永健”保健品有一家专卖店,专卖店的经理为王某,王某以专卖店为掩护发展了很多人员加入;沂源县张家坡镇的赵某,也通过王某的专卖店购买产品和向公司汇款等发展了很多人员加入。大量线索和证据表明,“永健”银杏系列保健品涉嫌传销,而且涉及人数众多。为了打好这一仗,沂源县工商局领导对此做了周密部署。
11月11日,执法人员兵分两路展开行动。一路执法人员直奔江苏,先行依法查封邳州市银杏保健品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一路执法人员对县内的涉案当事人———“沂源县南麻永康保健品专卖店”经理王某、介绍他人加入的赵某同时展开调查,并一举端掉传销窝点。
当天7时许,由工商执法人员和县法院干警组成的一路人员,直奔江苏邳州。8时许,由沂源县公平交易局人员组成的另一路人员,以申请加入者的名义拨通了家住本县张家坡镇赵某的手机。
此时,赵某正在县城南麻镇的一家快餐店就餐。见到赵某后,执法人员出示了执法证件,并将其带到沂源县工商局对其进行调查询问。“我根本不是搞传销,我们为公司直销产品,从事的都是正当经营,不信,你们可以看看我们的名单和申请表,绝对正规!”为了进一步表明“清白”,没等执法人员追问,赵某就出人意料的如实交待了所有情况,并将其随身携带的他所发展的下线人员名单和公司统一制作的“客户申请表”、“中国永健消费分红计划表”拿了出来。执法人员发现,“客户申请表”内容分为客户资料和推荐人资料两栏,包括客户和推荐人的地址、电话、会员编号等项目。仅从这些“客户申请表”内容上看,执法人员即可进一步印证赵某从事的就是传销活动。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又找到开专卖店的王某。在王某的专卖店,执法人员看到一间面积不大的房子分为内外各半间,外面的半间墙壁贴满了邳州公司的宣传印刷品,货架上的保健品却寥寥无几。与此同时,前往江苏的执法人员通过银行部门查询,了解到该公司的账户并不在邳州,而在山东省郯城县重坊镇农行—办事处。几经周折,执法人员成功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
粉碎发财美梦
据调查,该公司的营销方式为:“消费者”购买一单价款为1280元的“永健”银杏系列产品,即成为公司“优惠顾客”,取得推荐他人购买“永健”银杏系列产品的资格;当推荐三人成为公司的“优惠顾客”后,“消费者”便成为公司“嘉宾顾客”而享有“消费分红”的权利,每周分红一次。“消费者”自成为“嘉宾顾客”后的下一周开始,第—周分红600元(分红、推荐奖各300元。公司规定每推荐一人成为公司优惠顾客,推荐奖100元),第二周分红500元,以后每周300元,直到分红53310元为止。在此轮分红过程中,当分红达到10000元时,公司扣下1280元,再购买一份公司产品,成为一个新的“优惠顾客”,当再推荐至三人且每人购买一单(1280元)产品,即又成为公司“嘉宾顾客”,又享有分红的权利,分红率同上,以此类推。
主办此案的执法人员介绍说,“这起保健品传销案件,属于国务院颁布、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所规定的传销行为,即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认购商品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目前,利用“永健”系列保健品在沂源进行传销的行为,已被取缔。11月23日,沂源县工商局对该案作出了处罚决定,同时通过当地媒体对这一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提醒人们不要加入所谓的“认购商品有分红、获奖励”活动。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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