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传销竟然要离婚
本报禹州讯
1月11日14时许,记者接到禹州市消协负责人的电话,说他的办公室里来了一对因丈夫搞传销而闹离婚的夫妻。
记者立即赶到禹州市消协。在禹州市消协办公室里,记者发现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女的在哭泣。经了解得知,男子方某系禹州市无梁镇人,今年40岁,女的是方某的妻子刘某。去年7月,方某经人介绍,到云南省搞传销。在半年时间里,方某仅发展其外甥女婿为下线,得到520元。其间,方某一直被人控制,居住在云南省曲靖市城郊一栋楼上,6个人一间房,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是学习传销理论,从不让外出。由于方某学习认真,“洗脑”彻底,他很快成为传销组织的骨干分子。
1月9日,方某回家后什么都不做,见谁都宣传“直销”,还准备借钱尽早回云南。刘某无奈,强行把方某带到禹州市工商局,请工商局的工作人员教育教育他,可方某什么话都听不进。最后,刘某见丈夫不可救药,哭着对方某说:“那咱们离婚吧。”
谁知方某不加思索地回答:“那咱们现在就去离婚。”说完头也不会地走了。
记者陪着刘某走到街上,劝她把丈夫领回家再教育一下,刘某摇摇头对记者说:“不行了,这人没救了。我要离婚,现在家里有他还不如没他。”刘某说完就走了。
来源:许昌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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