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刚过,宣威市工商局、公安局联合行动,于2006年3月16日上午9:30分开始,分成三个行动组对宣威市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的传销窝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共取缔传销窝点12个,居住点20个;查获传销人员288人;查缴用于培训、教学的书籍,传销人员的读书笔记128本;查获笔记本电脑一台,存折6本,各种银行卡10张,手机17部。
经查实,该传销团伙借西部大开发之名,打着“深圳文斌贸易公司”的招牌,以无产品、只传人头的方式进行传销。招骗来的传销人员大多数来自湖南、海南、广东、福建、江苏、四川等地,他(她)们当中多为亲戚、朋友或老乡,没有当地人。
清查时,清查组向传销人员和房屋出租户发放《禁止传销条例》3000份进行宣传教育;若再次发现类似 行为,将按《条例》规定处于传销人员2000元以下罚款,处于房屋出租户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参与传销人员和房屋出租户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进行了登记。
为了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净化该市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吴仪副总理2006年3月17日在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上的精神,该市工商、公安、商务等有关部门采取“宣传教育、打防结合”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拉开一张“拒传”大网,使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在该市无立足之地,从根本上在该市取缔传销违法行为。
来源:昆明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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