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站内留言 站点地图
首页 -> 打击非法传销专题

明辨传销   执法行动   揭露黑幕   典型案例

 

打击传销出重拳 管好直销防未然  

  

    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分别于今年11月1日和12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对直销活动进行依法管理,自治区工商局决定近期开展一系列打击传销行动。

    为进一步遏制传销活动的发展蔓延,狠狠打击传销组织,惩治违法分子。自治区工商局决定,从今年11月中旬到2006年2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的对象是挂着“深圳文斌”、“广州扬森”、“新加坡派隆”、“美国远程教育”、“香港裕迈隆”、“香港佰得尔”、“广州佑融”、“北京海恒”、“广东韶河”、“台湾兴田”等名义进行传销的非法组织。重点整治的区域是沿海地区、新兴城市和城市周边地区、城郊结合部、城区闲置出租屋等。

    根据已经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对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活动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分子,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年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规定,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仓储、保管等条件以及为传销组织提供信息服务的,工商部门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在2004年至2005年上半年的打击传销行动中,广西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保类传销案件134起,捣毁传销窝点1151个,劝返传销人员近5万人,移送司法机关27人。

    在加强打击传销力度的同时,根据即将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广西工商部门将依法对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李占平)

 

 

 

 来源:新华网    

  


中国直销网版权所有 站长:联系人(13882248189))9)
Copyright © 2003-2005 by 中国直销网-zhixiao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