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去年查处100余起传销案 驱散传销人员6万人
本报2月22日讯(记者
甄真)今天获悉,全省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去年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00余起,取缔传销窝点、培训场所1000余个,驱散传销人员6万人。
据了解,全省工商部门去年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4起,取缔传销者居住窝点、培训场所799个,驱散传销人员4万多人;公安机关去年打掉传销团伙267个,立案查处
利用传销手段进行的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案件86起,涉案金额达5.13亿元,遣散传销人员1.89万人,相继破获了济南“4.09”特大非法传销案、聊城某化妆品非法传销案等6起特大传销案件。
据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介绍,目前我省传销活动呈现以下特点:进行“拉人头”诈骗是传销活动的主流;传销组织“拉人头”诈骗的主要手段是施行精神、经济、人身三控制;传销常跨地域活动,分布很广,参与人员来源、结构复杂;传销团伙组织严密,活动隐蔽,反侦查能力强;利用互联网络进行传销的问题日益突出;打着直销旗号搞传销活动有所抬头。
据悉,目前我省打击传销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参与单位已有原先的宣传、教育、公安、文化、工商、通信管理、人民银行、工会、共青团、妇联10部门增加到了18个,新增经贸委、整规办、民政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外经贸厅、国税局、地税局8部门。打击传销已纳入“平安山东”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
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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