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记者陈菲)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提醒广大群众:警惕非法传销,增强防范意识,不要相信任何可通过参与传销快速致富的谎言。
20世纪90年代传销从境外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发出通知,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此后,非法传销活动一度销声匿迹,但不久又改头换面、死灰复燃,在广东、广西、山西、海南等地出现回潮。
为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2005年5月18日至12月底,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开展了“鲁剑行动”,重点侦破传销网络犯罪案件。在这一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传销犯罪案件567起,破案516起;抓获传销骨干分子和组织者3408人,已移送起诉514人,判刑267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9871万余元;打掉传销团伙1147个;解救和教育劝返参与传销的受骗群众92542人。
这位负责人指出,当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非法传销的组织形式比过去更加严密,活动方式更加隐蔽,一些传销组织已明显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这些非法传销组织往往将参加者诱往异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实行集中居住和管理,与外界隔绝联系;同时要求参与传销者背诵、呼喊“有钱很神气、没钱很生气”之类的口号,借助封建、迷信等思想对参加者进行精神控制,以至于参加者逐渐进入一种痴迷状态,沉湎于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非法活动中。
据了解,目前参与这些非法传销活动的多为下岗工人、农民等低收入者,甚至还包括一些党政机关干部和在校学生。参与者在缴纳费用后根本得不到任何回报,只得长期滞留他乡,有的只能靠讨要度日。非法传销直接侵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生活秩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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