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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隐藏在"一夜暴富"神话背后的"幽灵"

  

  “鼠标点点、财源滚滚”,“一边上网一边赚大钱”……时下,不少网民在一些网站和论坛上看到这些诱人的字眼,其中“轻松赚大钱”和“高回报率”成为这些网络广告的最大噱头。殊不知,在这些暴富“神话”的背后,网络传销的黑手正伸向有可能上钩的网民,快速致富的“诱饵”将成为害人害己的毒药。对此,专家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传销正成为非法传销发展的一大新趋势,应警惕隐藏在暴富“神话”背后的“幽灵”。
  非法传销披上“一夜暴富”的网络“外衣”
  2004年3月,济南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徐海燕、陈超利用互联网组织安旗传销案。经查,当事人陈超于2004年7月开始,在济南组织、发展人员加入安旗公司,并在第三层发展了徐海燕。两人巧立名目,欺骗拉拢大量人员加入安旗传销网络。
  根据调查,这个安旗传销网络的运作模式为:参加者经老会员推荐,交4618元加入(580元/年网站费+3900元产品+156元国际邮费),获300BV点,登录安旗网站后便成为会员。奖金制度分日奖、周奖和月奖。日奖为每发展一位事业伙伴,即可获得50美元奖金(2004年11月后改为奖励产品);周奖为仅需发展左右两边组织,当左右业绩各达100BV点时,即月获得25美元奖金。每周结算,依此类推;月奖为全球分红,公司每月拿出全球重复消费业绩额的8%作为全球分红基数发放。资金通过会员办理的银行卡进行流转,产品则通过邮寄方式寄出。根据陈超的网页显示,安旗公司在济南已发展了会员1600人。至被查处之日,已有部分会员获得奖金。
  近年来,我国已查获多起网上传销大案,不法分子通过鼓动网民缴纳网站年费、发展“网络电话充值”业务等形式,大肆发展网上传销人员,导致数千网民上当受骗。如四川省公安机关去年破获一起利用高科技行骗的网上传销大案,涉及参与传销人员6000多人,金额高达800多万元。其方法就是:利用某全球远程教育网站销售一套电子商务包,主要包括教育、个人网站等内容,会员需购买网站的电子商务包,费用每年160美元,用VISA卡在网上支付,并可发展“下线”;而每发展“下线”一人,该会员便可获得200元人民币的佣金。
  虽然行骗上万人、敛财上百万的网上传销“巨骗”屡屡被抓获,但网上“鼠标点点、财富滚滚”、“一夜暴富”的神话依然蛊惑着千千万万的网民,成为当前非法传销发展的一大新趋势。
  天真网民缘何频频落入网络传销“陷阱”?
  以往传销活动的诱饵是帮助找工作,或以合伙做生意为名拉人头“集体创业”,而网络传销以“轻松快速致富”为诱饵,诱惑期望不劳而获的网民上钩。
  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赵捍真分析,与普通传销相比,网上传销更具有欺骗性。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对互联网的好奇,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欺骗广大网民加入其传销组织。而且,网络传销的发展速度极快,有的传销者在几个月内就能发展“会员”上万人,而通过互联网络,违法传销活动可实现跨地域渗透,使潜在的危害更大。
  记者在网上随意输入“鼠标点点、财富滚滚”的字样,就搜索出1000多个这样的网页,其中一个发在论坛上的帖子就充满了传销的“味道”:“跟我学赚钱吧,给你个大惊喜!本来我也不相信的,但试过之后真的能赚到钱。怎么赚钱呢?加入这个不要身份证、不要会员费,只要有个地址、电话号码就能挣到钱的XXX网站,申请会员后把本文复制,然后到各个网站的留言版上粘贴发表宣传。有人加入了,你就有钱赚了;加入的人越多,你赚的钱也越多。我本来也是试试看的,但到了第二个月突然来了汇款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300多美金?折合人民币不就是2000多元了吗?到了银行,交了几十元的手续费,换回了2000多元,真像做梦一样……”
  作为经常在网上“灌水”的老网民,济南的赵兴军告诉记者,他在多个论坛上都发现“通过银行账户汇10元钱即可注册成为会员,拥有推广网站的的资格,如果有人在你的直接推荐下注册成为新的会员,按照奖金制度规定,你就可以得到20%的奖励”一类的帖子,其中一般都宣称,网友在家每天上网一两个小时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万元,并且都无一例外地表示这样的“生意”得到国家认可,具有合法性,目的是骗取大家的信任。但如果理智地想一想,天底下哪儿有随便点点鼠标就能月收入万元的“馅饼”?

  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韩德昌分析,网上销售商品不同于传统的商品营销方式,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的商品营销途径,而网上传销则是另一回事,属于非法传销的范畴。网上传销与网上销售有形商品的传销形式不同,这种不涉及到产品、只需交少量入会费就可以“拉人头”赚钱的传销方式显得更加隐蔽,而且广告中花样翻新的“赚钱原理”令人心动,诱使不少梦想“一夜暴富”的网民对这种所谓“轻松赚钱”的手段趋之若骛。
  由于当前就业压力大,网络传销宣扬的“快速致富”在不谙世事的大学生中造成的影响可能会更大。明年即将毕业的天津市大学生小李说,作为喜欢网络的忠实网民,经常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广告,而且需要缴纳的入门费也不多。这种低成本投入对于涉世未深、面临就业压力、极想展示自己的大学生来说显然具有诱惑力。如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加入这样的网络,一旦深陷其中,毁掉的就可能是自己的终身前程。
  韩德昌认为,近年来网上传销大案时有发生,但不明真相者仍对此“趋之若鹜”,其中固然有不法传销者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因素,但不少网民梦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不良心态,无疑给网络传销提供了孳生的土壤。对此,专家告诫,面对网络上的这些宣传必须小心谨慎,网络中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特别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年轻人,想要致富必须要通过正当的渠道,千万不能滑入网络传销的深渊而不能自拔。
  多方联手围堵网络传销“黑洞”
  与查处普通的非法传销相比,打击网络传销的难度要大得多。赵捍真坦言,由于网络交易与传统的有形市场交易不同,对网络市场的监管工作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工商部门很难利用侦查手段找到网络传销的服务器。而且由于网上传销的跨地域性,传销组织者往往将服务器设在外省甚至是国外,而且很多类似网站的服务器都十分隐避,从而增加了打击网络传销活动的难度。
  专家介绍,有些传销组织在利用网络传播传销信息时甚至采用了加密技术,而且往往通过银行划转往来的资金,使传销违法活动更加隐蔽。网络传销跨地域性很强,甚至是跨几个国家,多数是以邮寄方式销售有形商品。这样,极具诱惑的返利条款,加之严密的网络管理,使得网络传销分子有了敛财的可乘之机。
  赵捍真说,由于传销者在各个网吧就可活动,不受时间、地点限制,扩张更容易,加盟和分成也都在网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证参加。而一个传销网络被打击后,传销者可以迅速转移阵地,重新构建新的网络。这些都给工商部门的查处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2005年11月1日,我国《禁止传销条例》正式实施,开始对“拉人头”、“团队计酬”和骗取入门费等三种传销形式予以严厉打击。根据条例,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传销信息的,由工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但究竟如何有效查获服务器、如何联合打击,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赵捍真认为,应加强工商、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并进一步加强跨地区合作甚至是国际合作,加强利用强制侦查手段查获非法传销服务器,共同堵住网上非法传销的“黑洞”。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打击网络传销的专门规章,预计明年上半年将会出台,届时将与《禁止传销条例》相配套,使打击非法网络传销真正有法可依。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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