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工商局召陵分局以全面贯彻实施《禁止传销条例》为契机,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对传销欺诈经营活动予以打击。
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提高群众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二是在全区实施机动巡查,发现情况立即以最快时间到位查处。对在本地长期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组织,对跨地域的传销活动,组织统一查处;对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企业,坚决取缔。三是加强与公安、银行、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联合打击。四是加强与乡镇、街及社区的联系,培养线人,实施举报有奖制度,对全区实施全方位、全时段、多层次监督。五是加强长效监管,对多次组织传销的核心人员依法从重打击。
来源:漯河日报
王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