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15日《珠江晚报》报道,14日上午,珠海市斗门工商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组织执法人员在井岸镇毛山里七巷,端掉了一个所谓“北京恒源国际集团”的传销窝点,遣散清理了非法传销人员6人。
“我做的是直销。我们公司就在附近。我们是花钱上课的。”面对突然到访的工商与公安的执法人员,来自云南的冯维兵边解释边和同伴跑回屋,取来身份证,称自己搬到这里不久,现在天狮直销公司做保健品推销。
假直销之名做传销,当然难以逃过执法者的“火眼金睛”,可如果打着直销的幌子来“拉人头”呢?是不是又增添了一剂诱饵?传销已有其自身的“传销秘诀”,诸如“赚钱是生活,挣钱是生存;21世纪是花花绿绿的,而赚钱的渠道也是花花绿绿的”的赚钱“理论”,并有“连爹妈的钱也想点子骗”的赚钱窍门,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又注定会让人越陷越深。诸多的“传销秘诀”正是其诱惑力、危害性所在。
一旦传销利用人们对传销与直销概念上的模糊,而把传销“穿”上直销的“外衣”,其诱惑力与危害性将更大。作为中国第一部《直销法》的两部核心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本月(9月)正式出台,并将于年底付诸实施。这意味着直销行业终于有了合法身份。有关人士指出,政府“抬高门槛,从严监管”的精神未变,许多难以跨过直销门槛的企业都纷纷转入了“地下”,这些灰色地带无疑成了未来监管的“暗礁”。
直销合法了,传销却是违法的。然而,如何鉴别传销与直销?两者到底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专业人士可能会说个一清二楚的,但作为普通老百姓不具备这样的识别能力,传销分子可以很轻松地钻空子,连那些象模象样的、难以跨过直销门槛的企业也纷纷转入“地下”,更何况那些“小鼻小眼”的“传销游击队”呢?
《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都将付诸实施,这是一个利好消息,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但不可忽视了法律施行前后的“真空期”也是危险期,传销打着直销的幌子,只是传销作垂死挣扎的伎俩之一,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不排除更多的传销花样会翻新,我们要充分估量打击传销的艰巨性与持久性,不仅要在执法过程中善于识破传销的“变化”,而且要把传销的新变种以一定的形式告诉老百姓,以起警示作用。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