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讯
大学生面临着就业的压力,因求职心切而被传销组织欺骗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学生为何成为传销组织下手的首选对象,如何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为此,本报记者走访了部分曾身陷传销骗局的大学生,以及工商部门及有关专家。
骗人加入强迫传销
长沙某高校法律专业的2005届毕业生小张就因为求职而被传销团伙骗至广东。如今他虽已逃脱,但因为逃跑,右手不幸骨折,至今尚未痊愈。
说起被骗那段日子,小张仍旧心有余悸。“他们说,参加传销,当好上线,一年能够挣到100万,就算坐在家里也能数钱,还说我们这些人就算今天是睡地板的穷光蛋,明天就能自己做老板。”
小张告诉记者:“到了那里,他们带我进了一幢居民楼三楼一套很简陋的房子,当时里面已经住了好几个人,而且都很年轻,看衣着和说话语气应该都是大学生。人多床少,有人就睡在地上。我来后,每天早上喝粥,中午只有一碗饭和一两个小菜,晚上也吃得很少。屋子里的人很多时间都在听他们上课,灌输传销思想,做情景模拟的游戏。晚上就在客厅里打电话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和同学,要他们带钱过来到这边发展。”
当记者问他后来为何醒悟时,小张说,因为不堪忍受他们的囚禁和监视。“他们把我的证件、手机和钱全没收了,而且到哪都有专人跟踪,连平日说话都好像演戏一样。他们还天天逼着我们打电话发展下线,逼着我们向家里要钱。有个湖北的男孩子想逃跑,给他们发现了,结果被打了个半死。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是被传销团伙给骗了。”接着,猛然醒悟的小张开始想办法逃走,但是被看管得很严,几乎没有可乘之机。有一天晚上,小张起来上厕所,发现厕所的窗户可以打开,“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想着摆脱他们控制回家。”于是,他从厕所的窗户爬了出来,沿着三楼墙上的管道往下滑,滑到第二楼的平台上往下一跳。“我摔在地上,摔得很重,一时动弹不得,只好大声求救。”后来是好心的路人帮了他,还把电话借给他用以联系湖南的家人,才让他逃脱魔窟。“搞所谓传销,那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小张很气愤地说,“什么一夜暴富,那都是骗人的!”
据了解,传销之风近两年开始刮进了高校,公安机关破获此类案件中,受骗者主要是集中在18岁到25岁之间的年轻人,其中刚毕业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的甚至是在校大学生。仅2005年以来,我省就发生多起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被非法传销组织控制的系列事件:受骗人或听信于传销团伙欺骗转而勒索自己的父母,或经传销组织“洗脑”后继而危害他人,或不忍长期囚禁而在逃跑过程中受伤,后果十分严重。
心理控制让人迷失
传销为何猖獗于校园?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此分析后,总结了几点原因。
“就业压力,这使大学生降低了求职门槛以及应该具备的防范意识。”这位负责人如是说。高校扩招带来了庞大的就业大军,
2001年,115万;2002年,145万;2003年,212万;2004年,280万;2005年,340万,这组不断上升的高校毕业生数字,几乎让每一位大学生都切身地感觉到了就业的压力。于是,传销组织就瞄准了大学生拥有的潜在社会资源以及他们迫切想得到工作的心情,对其进行欺骗。长沙市某人才中心对应届大学毕业生职业目标的一份最新调查显示,有64%的大学生对未来的职业生涯表示茫然,缺少计划,不知道自己适合从事什么工作,于是“好工作”的诱惑成为拉他们下水的第一“帮凶”。“好工作”“高收入”等承诺,使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很容易丧失抵制诱惑的能力,导致他们迷失在传销之中难以自拔。
“大部分学生缺少社会阅历和经验,而传销组织的洗脑行动使得学生思想被‘统一格式化’。”这是另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在校大学生社会接触面不广,思想比较单纯,缺乏是非判断能力,但是其中很多人又总是希望能通过一个好点的工作来积累相应的社会经验,于是被传销组织钻了空子。传销组织往往通过大肆鼓吹“只要工作努力就能赚大钱”,“不但锻炼人还能发大财”,再通过不断的授课“洗脑”来混淆学生的判断能力,慢慢“俘虏”他们,使这些涉世不深的大学生身陷传销沼泽,最终沦为传销组织者欺骗他人的发财工具。
另外,我国以前没有制定一个专门针对传销的法律条文,这导致法制观念上的缺失,以至于很多传销组织都在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国家也没有明文规定传销或网络营销应按怎样的方式方法进行,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往往使用各种伎俩,以“住宅式”的“拉人头”“打地洞”等方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逃避国家税收,加上这些组织具有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也给执法人员的工作带来了难度。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禁止传销条例》,同年11月1日起施行,这对一切非法传销活动是一个有力的遏制。
这位负责人最后说,“传销就是经济‘邪教’,通过心理控制让人迷失自我。这点尤其要引起社会的重视,传销组织为改变学生的心理不择手段,最终导致受害学生心理偏执而不能自拔。”
认清危害拒绝传销
公安以及工商部门都明确表示,传销是以欺骗为直接手段,通过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网以欺骗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为资源进行的违法活动。传销活动的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大多是被亲戚或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而传销的“洗脑”过程,则拼命向人灌输“有钱就是成功”“欺骗你,是因为太爱你”等荒谬观念,让人不以欺骗为耻,反以为荣。传销组织通过抛弃人的诚信观念,践踏人的道德情感,宣扬极端自私自利、惟利是图,不仅从精神和思想上控制人,还通过控制经济环境等手段来控制人的行为。传销带来的危害往往令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使一些冥顽不化者成天做着“一夜暴富”的黄粱美梦而做出种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如何杜绝高校传销现象,公安及工商部门的有关人士说,高校应该发挥智力以及素质优势,通过课程以及学科依托,制定读本,设定课题,从市场经济、市场营销以及心理学等方面来研究“传销”现象,剖析传销本质,让学生认清“传销”的本质,提高对传销的“免疫力”。同时,学校要积极想办法解决部分学生的经济困难,减轻其生活负担,多给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定期给学生开展就业讲座,减缓学生面对严峻就业形势的心理压力,给学生创造相对宽松的学习和就业环境。另外,高校也应该规范招聘企业的活动,把好企业进入校园的这一关,堵塞不法分子假借招聘名义行骗于各高校的途径和机会。而最容易成为不法传销分子首选目标的学生更是应该提升自身素质,更新就业观念,树立正确价值观,提高警惕,勿让传销者的虚假言论迷了心窍,从而丧失了最基本的判断力。
加强管理重在防范
早在2004年下半年,教育部就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就业市场,加强创业教育,防范大学生受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据悉,非法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广东、重庆、辽宁等地,参与人员主要是在校外实习或求职的大学生。他们被所谓
高额的经济回报和“创业”所诱惑,受骗上当,有的甚至被当地黑势力控制,不能脱身。据不完全统计,已查实的案件共涉及数十所高校的400多名大学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重在防范、加强管理”是我们的一个总体思路。该负责人说:“非法传销组织具有很强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非法传销活动渗入高校,严重危害了青年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针对非法传销组织以‘就业、创业’名义迷惑毕业生等情况,教育部已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向广大毕业生发出通告,并组织媒体集中撰文提醒广大毕业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部发出的有关就业工作的若干文件中,也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认真清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严格审查用人单位资格,对于以招聘毕业生为名诱骗学生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或个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该负责人还指出,尽管打击和防范大学生受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这一问题有着极其复杂的社会背景,非法传销活动不断变换手法,屡打不止。因此,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防范及时、打击有力、教育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才能使大学生受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相关链接:《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尹挺 实习生 谭慧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