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分别已自2005年11月1日、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现实是传销及变相传销依然在一些地方活动很猖獗。许多传销组织正是打了这两个条例的擦边球: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甚至故意制造什么“直销与电子商务结合的优势”等荒谬理论蒙骗视听和众人,最终达到变相传销的目的。
目前变相传销有个新特点,那就是有相当一部分传销组织均通过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一些传销组织者除了有实物产品,还冠以“动力营销”、“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的名义,骗人入会。
据了解,传销组织的行为更加隐蔽,为了逃避打击,组织者往往把下线骗到偏远的外地,从事传销洗脑的地方从城区转移到城乡接合部甚至农村,传销的形式从简单的“拉人口”也因披上了“电子商务”、“网上购物”、“远程教育”、“加盟连锁”等时髦、新鲜名称大行其道,这样,其更加隐蔽,更具有欺骗性。更有甚者,很有准备地到工商部门登记一个子虚乌有的空壳公司,骗取会员的信任。
2006年,工商系统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打击传销或变相传销行动,重点打击三种传销模式:一是利用互联网包括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传销;二是异地邀约模式,主要集中在偏远地区;三是采用团队计酬的销售模式,广东、广西、河南、河北、辽宁、吉林、北京、山东、江苏、山西、四川、重庆等地区将是重点治理地区。
因此说,打击变相传销,仅靠工商和公安部门还不够,众人自觉识别、主动举报和不被诱惑所动对防范、打击变相传销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其实,避免被传销组织欺骗的方法很简单,就是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劳而获永不存在,天道酬勤才是永恒的真理。(记者
王任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