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灰广播” 让虚假保健品广告无处遁形
发布: 2021-04-02 15:18:41 作者: 佚名 来源: 光明日报
近日据调查发现,以专家讲解、听众互动、电话卖药为内容的“灰广播”带货悄然兴起,原价几块钱的保健品等摇身一变成“神药”,身价暴涨10倍至近百元。
“黑广播”是指未经广电主管部门与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批,私自设立的非法广播电台,主要用于违法药品、假药推销等商业活动。随着相关部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黑广播”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隐蔽性更强的“灰广播”。所谓“灰广播”,就是个别区县广播电台将广告时段承包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通过合法广播频段,进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广告播放,广告内容以宣传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为主。
虚假医药品广告一直是个毒瘤,国家广电总局、工商、医药、市场监管等多部门一直在努力铲除其生存土壤。十几年前,广播电台一度是重度依赖医药广告,这类广告无论是时长还是收入,都相当可观。有些地方电台为了经营获利,本末倒置,不是节目里夹广告,而是广告里夹节目,最严重时有的地方电台会拿出全天的大部分时段做“医药咨询”,实际上就是保健品推销。
“灰广播”与“黑广播”都给了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而且,“灰广播”以正规广播电台的名义,通过合法广播频段,给违规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代言,还假装以“专家讲座”和“热线接听”的方式制造互动,比“黑广播”更具欺骗性。此外,由于“灰广播”利用的是正规广播电台,这也给广电、无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管增加了难度。
所以,无论是出于规范广播秩序还是出于打击虚假广告,相关部门要形成协作机制,推动联合执法,进行跨区域合作,像治理“黑广播”那样下功夫治理“灰广播”。特别是,不管是哪种电台播放的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政主管部门都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黑广播”是非法广播电台,且“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所以治理的关键在于加强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销售、维修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但是,“灰广播”是在正规广播电台播出,所以治理的关键就是把牢广告审查关。《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广播电视广告的监听监看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针对“灰广播”播放的虚假广告,相关部门应监听到位,果断处理。
治理“灰广播”,除了审查到位,还需要从严整治广播电台将广告时段承包给广告公司的做法。大众传媒是社会公器,出租、转让广告时段,不意味着不对广告内容进行把关。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广告播放的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播放虚假违法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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