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化妆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 2021-02-25 14:32:31 作者: 佚名 来源: 国家药监局网站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2月8日,2021年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颜江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三五”时期,特别是2018年以来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化妆品法规体系建设开启新时代,监管体系建设翻开新篇章,“放管服”改革取得新突破,严守安全底线取得新成效,建立全国“一盘棋”新机制,社会共治打开新局面,化妆品安全形势整体向好,市场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保障了公众用妆安全, “十三五”化妆品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颜江瑛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化妆品“法规建设年”。监管部门要对新发展阶段保持清晰的战略认识,深刻把握新发展理念的丰富内涵,在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担当作为,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全力推动《条例》及配套文件贯彻实施,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为化妆品监管“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颜江瑛对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提出五个要求:一是突出目标引领,着力强化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法规体系,构建标准体系,加强安全评价体系,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健全信息化体系。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对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监管,着力补齐监管短板,提升安全治理能力。三是突出创新激励,着力强化高质量发展。创新管理制度,加强对行业创新引领。四是突出能力建设,着力强化水平提升。提升技术审评和核查能力、稽查执法办案能力以及风险监测能力。五是突出政治引领,着力强化作风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部署了2021年化妆品监管重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抓紧做好法规文件的制修订工作,强化《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宣传、贯彻、执行,重点落实《条例》的新理念、新制度、新机制。二是构建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化妆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标准管理机制,理顺标准体系层级关系,启动急需急用的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价体系建设,提升全国化妆品监管部门的安全评价能力,推动安全评价制度改革,加强安全控制评价的基础研究;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提升监测抽检工作水平,组织制定化妆品常见非法添加物质清单,推动快检方法普及应用,探索建立风险信息直通车机制。三是着力强化重点监管工作。扎实做好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完善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规范注册备案检验机构管理,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全面提升化妆品风险防控力度,贯彻落实《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义务,承担起相应法律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与执法稽查的有效衔接;做好专项行动和案件查办工作,深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四是大力提升化妆品监管能力。强化基础性建设,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加强化妆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化妆品社会共治格局,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发挥上市后监管协作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外脑”资源;持续推进化妆品智慧监管,加快《条例》配套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完善,完善化妆品监管信息化规划,积极推进化妆品品种档案建设。
广东、山东、浙江、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交流发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主要负责人就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处室分别介绍了2021年工作思路。会议还介绍了《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监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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