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施行 南京开出首例罚单
发布: 2021-01-25 13:32:14 作者: 佚名 来源: 人民资讯
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 罚款15000元
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从2021年1月1日施行,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在1月21日开出首例罚单。记者了解到,《条例》提高了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要求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
1月12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消费者投诉,称某综合体内的化妆品店销售的CPB肌肤之钥隔离霜无中文标签。执法人员有点意外,这家化妆品店此前参加了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集中宣传培训,怎么会没过几天就被投诉。
带着疑问,执法人员立即上门进行检查,发现现场有倩碧黄油、CPB肌肤之钥洁面、ISPA茵芙莎流金水、珂润乳液、SK-Ⅱ套装等13个品种共20件化妆品,都没有中文标签。另经确认,消费者购买的CPB肌肤之钥隔离霜也没有中文标签,但店内无库存。
经营者坦陈,此前也因为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的事,被消费者投诉过,但当时新《条例》还没有施行,对他们经营单位的处理没什么力度,没有引起足够重视。1月21日,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价值约9000元的化妆品,并对该经营企业处罚没款1.5万余元。
记者注意到,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化妆品、牙膏、染发等都纳入了条例监管范围。未进行进货查验、未依照规定贮存或运输化妆品、经营标签不合规的产品等,这些经营者原本不太注意甚至不以为意的情况,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起罚线都是1万以上。此外,《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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