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道酬信坚守承诺 直销儒商海之圣在行动
发布: 2016-12-21 14:40:16 作者: 佚名 来源: 海之圣
12月7—8日,海之圣参与了在上海举行的“直销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与挑战”2016年直销行业规范发展国际交流研讨会。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元正代表公司签署《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并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做出了自己的郑重承诺。
伫立于“一带一路”重要位置上的直销企业海之圣,核心发展以人为本、以产品为基础、以诚信经营为准则。深谙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搞好企业诚信文化建设的基本保障。作为中国直销行业中的新成员,尤其是作为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发展企业,多年以来始终坚持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在全国各级市场,积极组织开展学习《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以及国内部分学术研究机构、工商系统、直销企业代表以及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部分成员代表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研讨会期间,与会代表观看了《直销在中国》回顾短片。部分企业代表分别围绕直销行业创新、品牌、人员管理、社会责任等多个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海之圣公司连同国内其他直销企业,共59家代表共同签署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
(海之圣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元正签署自律承诺宣言)
2016年初始,海之圣公司率先在行业内部提出“开创全球直销儒商时代”。把“诚信为本、仁者爱人、见利思义、合作共赢”作为公司发展的风向标,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保护公司市场的健康发展。
从源头起,海之圣公司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生产和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性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提供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在推销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坚决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严禁隐瞒真相或者虚假告知,从而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的判断,严防商业欺诈。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每一位消费者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杜绝强制消费行为。
(海之圣副董事长兼总裁王元正签署宣言后留影)
在售后服务方面,海之圣公司秉承着“消费者至上”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优质的、良好的全方位咨询服务。在从事直销活动地区,建立了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依法履行退换货义务,不延迟或拒绝退换货,保证服务质量。
在海之圣公司及公司直销员、经销商从事销售活动过程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的监督和管理。
海之圣在今后的直销经营管理过程中,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作为公司规范管理,开展业务,自我约束的判断标准,以此标准来促进海之圣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为提高直销行业的良好形象,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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