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触动银行利益 针对性监管动作频出
发布: 2014-04-21 10:19:49 作者: 闫铮 来源: 腾讯财经
央行一连串的成文法规和预期管理都在指向第三方支付机构,近期10号文的出现,更让第三方支付机构出了一身冷汗。但10号文并不是这一轮监管的终点,更多样的规范化将接踵而至。这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健康发展之路,同时也是央行的监管救赎之路。
近日,央行与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10号文)。其中大量条款主要规范了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渠道的合作,对客户身份认证、交易限额、赔付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10号文的出现,与今年以来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态度一脉相承。虽然在此前央行以试探舆论风向为目的,抛出两个监管草案,令央行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最终不得不以座谈会的方式施以安抚,但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决心不可动摇。
“央行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做了一件正确的事。”一家上市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士对腾讯财经表示,舆论的攻击是央行为监管的迟缓付出的代价。央行一开始就轻视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速度和影响力,如今第三方支付机构凭借互联网金融的东风,实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央行此时想要监管,已经不得不考虑第三方支付背后的草根阶层利益。
痛定思痛后,央行和银监会转变策略,将商业银行推到了监管第三方支付的前沿,利用规范双方的合作,来达到规范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目的。
据腾讯财经了解,未来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将以行业自律和法规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更多的网上支付合作模式将被纳入监管,同时一个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在央行的主导下在6月前成立,部分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成为创始会员,自律将成为这个协会约束成员的主要方式。
针对性监管动作频出
自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以来,监管第三方支付的风声一直没有停止。起初,央行通过约谈敦促表态的形式,切断了大型第三方支付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很快随着货币市场基金的壮大,第三方支付影响力再次受到了央行的重视。
3月中旬,央行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草案中提到,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另外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 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这一消息,立刻遭遇舆论的反驳。央行对外界的反馈颇感意外,很快,央行表态,草案只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并不是最终版本。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的修正。总之,网络支付管理办法一定会在监管部门、支付机构、消费者三方之间寻求“最大公约数”,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最终出台。
从10号文的内容来看,央行确有妥协。10号文第提到,商业银行应设立与客户技术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商业银行应向客户提供临时调整支付限额的服务,在进行身份验证和辨别后,按照客户申请,在临时期限内可以适当调整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
在此之前,四大行已经被监管层推到了一线,对第三方支付采取了“监管”动作。3月底,工农中建四大行纷纷下调第三方支付快捷支付的额度,由此还引发了四大行与支付宝的一场舆论战。这场舆论战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而告终,但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面对四大行的自主行为时,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银行蛋糕被触动
第三方支付遭遇一连串的管制并不奇怪,第三方支付的安全问题是监管措施出台的出发点,而对银行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来势汹汹的挑战,也是银行与监管层抱团的重要原因。
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对商业银行的压力最大,因为它们扰乱了现有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利润分配模式;持续创新可能对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目前已有250家支付机构获得第三方支付的营业牌照。其中,依托电商平台的支付宝占据着绝对的优势,近年来其市场份额维持在49%左右。支付宝除了具有第三方支付的基本功能外, 还具备在线支付、转账和信用卡还款等附加金融功能。
支付宝在发挥基本功能时可绕开银联系统。支付宝向商户收取交易额的0.3-0.5%作为手续费,将手续费的70%分给发卡行。在这种情况下,发卡行只能拿到交易额的0.2%-0.4%作为手续费。在银联的平台下,发卡行可以拿到交易额的0.7%-1.4%作为手续费收入。
由于电商及银行卡业务(诸如信用卡、借记卡和预付卡)迅猛扩张,中国的第三方支付大大增长,市场规模从2009 年的3 万亿元飙升至2012 年的12.9万亿元,三年的年复合增速达到63%。
第三方支付触动了银行的手续费蛋糕,这已经让银行感到不快。借由第三方支付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流了银行存款,这进一步激怒了银行。
瑞银证券的两位分析师甘宗卫和翁睛晶在研究报告中指出,互联网金融对于银行短期最大的影响或体现为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对现有的盈利模式的冲击,以及货币市场基金带来的净息差缩窄压力。估算如果总存款中有10%被货币市场基金取代,那么中国的银行业净息差将萎缩10个基点。极端情景下第三方线上支付平台等对银行业的短期净利润负面影响或达4%。
新的监管将接踵而至
面对第三方支付的冲击,银行的反击也变得顺理成章,如今在10号文的配合之下,第三方支付渠道可能要经历一段阵痛期。
中金公司的银行业研究团队表示,10文生效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快捷支付功能将受到进一步限制。继四大行下调快捷支付的支付限额后,此次10号文提到了两点,可能会对快捷支付,包括余额宝等的申购产生影响:1、快捷支付用途受限。10号文指出,“银行应构建安全的网络通道,制定安全边界,防止第三方机构越界访问”。所谓越界访问,指快捷支付的功能超出了银行的授权范围。2、快捷支付开通受限。10号文指出,“首次建立业务关联时,必须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双重身份鉴别”。而实践操作中,开通快捷支付时一般只需要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身份鉴别。增加银行的身份鉴别,会影响开通快捷支付的便捷性和客户体验。
此外,第三方支付需要和银行共享客户和交易信息,如果未来被迫和银行分享,将影响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数据的价值。
据腾讯财经了解,更多的监管措施还将陆续推出。可以明确的是,一个直属于央行的自律组织将为监管提供助力。
央行条法司对腾讯财经表示,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筹建当中,互联网金融协会发起成立单位计划包含50多家机构,包括银行、基金、信托、第三方支付、P2P机构等,大部分都是原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员。目前主要是由支付清算协会在牵头组建。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后属于央行下面的一级协会,与支付清算协会同属一级。目前已经得到国务院的批复。
据悉,该协会预计在6月份正式成立,该协会的自律条款,将成为第三方支付新的行为准则。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银行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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